中新网西宁3月12日电 (孙睿)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2日透露,青海下调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艰难退休金标准,月人均提升60元。根据青海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艰难退休金标准与当地城市居民低于生活确保标准联动机制,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三部门日前牵头印发《关于调整青海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艰难退休金标准的通报》(以下称之为《通报》),自2007年联动机制创建以来,已倒数14次提升了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费标准。据介绍,此次遗属生活费标准月人均提升60元,各地区调整后的标准分别为:海东市每人每月628元;海南州、海北州每人每月633元;西宁市、海西州每人每月643元;玉树州、果洛州、黄南州每人每月648元。
同时,网卓新闻网,《通报》规定合乎布施条件的遗属,按青海省涉及规定发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或高龄补贴的,不扣除其享用的遗属生活艰难退休金;遗属参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发给养老金的,不享用遗属生活艰难退休金。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回应,通过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艰难退休金标准,将更进一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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